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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

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

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。

善为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与,善用人者为之下

【译文】

善于带兵的人不逞勇武,善于作战的人不被激怒,善于胜敌的人不与人交战,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谦下。

【注释】
为之下 [wéi zhī xià] 对人谦下。
不武 [bù wǔ] 不逞勇武。
不与 [bù yǔ] 不与人交战。
[shì] 带兵的人。
【赏析】

"四善":不武、不怒、不与、为之下。真正的善不是以力强胜,而是以柔克刚。不战而屈人之兵,是最高明的战略。

善为士 不武 不怒 不与 为之下

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

【译文】

这叫做不争的品德,这叫做用人的力量,这叫做配合天道,这是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。

【注释】
不争之德 [bù zhēng zhī dé] 不争的品德。
用人之力 [yòng rén zhī lì] 用人的力量。
古之极 [gǔ zhī jí] 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。
配天 [pèi tiān] 配合天道。
【赏析】

"不争之德"是军事和用人领域的最高原则。不争而用人之力,配合天道,这是自古以来的极致。

不争之德 用人之力 配天 古之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