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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

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

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

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若使民常畏死,而为奇者,吾得而杀之,孰敢?

【译文】

当人民不怕死的时候,怎么能用死来威胁他们呢?如果使人民常怕死,对于作恶的人,我就可以抓住杀掉他,谁还敢作恶?

【注释】
奈何以死惧之 [nài hé yǐ sǐ jù zhī] 怎么能用死来威胁他们。
为奇 [wéi qí] 作恶、行邪。
[zhí] 抓住。
【赏析】

"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":当人民被逼到绝境,死已不可怕,再用死刑威胁就无效了。这是老子对严刑峻法的深刻批判。

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 为奇 执而杀之

常有司杀者杀。夫司杀者杀,是谓代大匠。夫代大匠斫者,希有不伤其手矣。

【译文】

常有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戮。代替专管杀人的去杀戮,就像代替大木匠去砍削。代替大木匠砍削的人,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。

【注释】
司杀者 [sī shā zhě] 专管杀人的,指天道。
大匠 [dà jiàng] 大木匠。
[dài] 代替。
[zhuó] 砍削。
【赏析】

"代大匠斫":统治者代替天道去杀人,就像外行代替专家去干活,必然伤及自身。杀戮之权在天道,人不应妄用。

司杀者 代大匠斫 伤其手